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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含事业编!

时间:2025-05-15 06:31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4 次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丹…

公开招聘!含事业编!

2025-05-07 18:29

发布于:江苏省

@镇江人

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其中,还有事业编哦!

正在找工作的小伙伴

千万别错过啦!

快来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吧!

▼▼▼▼

01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

2025年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 号),结合镇江市直教育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

具体岗位表信息

(可放大查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

镇江市直教育系统

2025年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镇教发〔2021〕69 号),结合镇江市直教育发展实际,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紧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参见镇江市直教育系统2025年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表,具体学校(单位)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1月1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5年11月1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实施程序

(一)申请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7日9:00—5月16日16:00,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发送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至邮箱:zjsjyjrszp@163.com。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本次引才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小组将对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等有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核

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将由市教育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两轮,分别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笔试成绩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核教育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答辩方式进行,其中报考07、08岗位,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果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举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内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工作单位报到,引进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引进岗位空缺时,由引进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于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可享受相应层次的安家补贴,并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在购买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子女入学、父母养老、健康医疗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引进对象具备拔尖人才称号的,审核后纳入镇江市教育系统相应拔尖人才梯队管理,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拔尖人才津贴。

四、有关事项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公示均在镇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镇江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02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可放大查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岗位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急需学科人员或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公告截止日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考核(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制定考核方案,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聘请行业专家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成绩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公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应聘人员注意事项、携带材料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在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关系,由拟聘用人员自行负责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4月24日

03

丹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可放大查看)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上下)

丹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8日至2007年5月14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南京专场)》(下简称《岗位表》)。其中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8日9:00-2025年5月14日16:00,以电子邮件达到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报名人员请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下载《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南京专场)》(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以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研究生和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

(3)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3.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证书及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查询截图;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在培证明);

6.“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规培基地出具的社会化人员规培证明;

7.诚信承诺书;

8.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四)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5年5月16日9:00-17:30到南京金丝利喜来登酒店一楼大厅(南京市汉中路169号)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丹阳市卫健委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收取材料复印件,原件均现场退回。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报名成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安排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通知考生。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结构化面试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由丹阳市人民医院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丹阳市人民医院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示网站及联系方式

相关事项、资料下载及成绩公示网址: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

八、本招聘公告由丹阳市卫健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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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教育局、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朱雪君丨审核:张伟

▌申明: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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